周顾收到信时,正带着南楚王,走出了千里外的一处小镇上,这处小镇的阿婆羊杂面十分有名,周顾与张运一拍即合,带着南楚王去吃羊杂面。
南楚王其实很想说,本王不爱羊膻味,但看着身旁的两个年轻人兴致勃勃,他到底没开口。
阿婆羊杂面的馆子并不大,打理的整洁干净,坐下后,周顾对着小伙计说:“三大碗羊杂面,三壶酒,一碟卤牛肉,一碟花生米,一碟炒野菜。”
“好嘞。”小伙计立即去了。
南楚王看着周顾,“三壶酒?”
周顾眨眨眼睛,“这越往北,越是严寒,喝一壶酒驱寒,否则我怕您身子骨受不祝”
南楚王道:“我身体好的很。”
他如今已不再自称孤了以免被人听到,暴露身份,可就有的打杀了。
“那更应该喝了。”周顾很有理由,“少喝二两,强身健体。”
主要是,他听闻这个地方,有一种酒,十分出名,叫十里香,他想尝尝。
南楚王不再说话。
不多时,小伙计端来三壶酒并小菜,南楚王拿起筷子。他活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粗糙的饭菜,如今跟周顾从王都出来,算是尝了个遍,连干粮都啃过,倒不是硬邦邦的生啃,周顾好歹照顾他的胃,用火烤了,三个人蹲在山洞里啃。有生之年,他也的头一遭经历,因为他总走山路。
如今走出千里,开始走小城小镇,这等糙饭,竟在啃烤干粮的对比下,也成了上等美味。
周顾小声说:“我以前,也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自从认识小七便跟着她学的不那么挑剔了,五谷杂粮,在饿的时候能饱腹,就得知足。您说对不对?”
南楚王哼了一声,“我能说不对吗?”
对于这个女婿,他口口声声喊岳父,却没有在岳父面前的半点儿收敛,对待他跟对待兄弟似的。
“不能吧?”周顾扭头问张运,“张运兄,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你以前,是不是也讲究的很?人嘛,要入乡随俗对不对?”
张运点头,“是该入乡随俗,但我以前,大体是没周兄你讲究的。”
他一个没娘的孩子,有爹跟没爹一样的孩子,小时候只求不饿肚子,便知足了。哪能跟护国公府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周小公子比?
周顾嘿嘿一笑,“投胎是一门技术,这是没法比的。”
三人扯着闲话,小伙计端来了三大碗面,逐一放在每个人面前。
周顾像小伙计讨教了一番这个怎么吃?放不方辣?放不放醋?哪种吃法最正宗,讨教完后,示意另外二人,“得,就这么吃,赶紧的吧1
说着,他自己先吃起来。
一口面下肚,他“唔”了一声,“呀,好吃。”
张运闻到香味,肚子里早已唱起了五脏普,也连忙拿起筷子,吃了一大口,点头附和,“是好吃。”
南楚王心里很抗拒,但是鼻子和肚子不抗拒,他慢慢地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后,然后顿了顿,便也埋头吃了起来。
他想,他以前怎么会觉得羊膻味呢?这明明很香啊,大约是御厨不行,等再回到王宫后,他就把御厨先给换掉,专门找一个会做羊杂面的御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