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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一章 紫麒麟的传说(2 / 2)

也只是简单的每天喂狗,和打扫卫生而已。

想让这些狗,养的个个膘肥体壮,精神抖擞,同时又性格亲人,那是做白日梦。

“啊?开始卖狗了?

不是我说,富贵,这狗能赚钱吗?

你做生意那么厉害,有饭店开着,有方便面长日进斗金,有必要养这么多狗吗?

你看这些大狗,吃得多拉得多,每天打扫卫生也不行,味道太大了。

还得操心这个那个,多麻烦啊。”

钟文带陈凌走到深处的时候,已经早有准备的戴上了两层棉布口罩。

养大型狗的都知道,这些狗,尿骚味比屎臭味要重的多。

而且长期在一个地方养狗,这个尿骚味是长时间难以散掉的。

如果是这种大型的狗场的话,那就更别说了。

那种味道,比垃圾场还要酸爽。

“刚开始不是为赚钱,现在说到底也不是真的为赚钱,还是我俩喜欢养狗的缘故。”

陈凌笑了笑,他和山猫那种培育中华优良犬种的想法,说出来普通人是不理解的。

眼睛扫视了一圈,整个狗场四面大概占地一亩多,紧挨着围墙的地方,建了很多铁丝网的加砖墙小屋。

像是养猪的猪舍一样。

但是里面是互通的。

因为里面的围墙不高,大型狗是可以跳过去的。

加上是单纯的泥土地,陈凌走到笼门跟前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很多大狗刨出来的坑洞。

那些坑洞有的是狗被关时间久了,自己挖洞发泄的,有的是藏食物用的。

也有的是把自己的狗崽子藏在了里面。

陈凌看了一圈,只觉得脑子也跟着乱哄哄的。

还是那句话。

不能指望一群不喜欢狗的人,能把狗养好到什么程度。

雇人,也只是日常喂狗和打扫卫生。

要不然陈凌和山猫也不会想到雇那些斗狗的人过来管理。

“嘬嘬嘬!”

陈凌走到笼门前面,勾勾手指头,对着那些狗叫道。

“汪汪汪!”

“汪汪汪!”

刚听到‘嘬嘬嘬’的召唤声,狗场的狗瞬间叫成了一片。

狗和狼在这方面区别不大。

只要一个开始叫,剩下的就都跟着叫。

一百多条狗汪汪大叫,那叫一个震耳欲聋。

钟文看到这阵势脸色都白了。

拉着陈凌就要往外走。

他也是怕这些狗的,可以说是又抵触又害怕,这么多大狗,发起风来能把人吃了。

他向来不敢在这里过多逗留。

“没事的,别怕,文哥你有事可以先走。”

陈凌就让他先走。

“什么叫我先走,这是什么话,你看这些狗叫得多凶,多危险啊!咱们先出去,等它们不叫了再说!”钟文急切道。

给这些狗喂食的时候,他们很温驯,但由于生了小狗,这个时期,有陌生人在场,它们很容易发疯的。

这个山猫前两年就跟他当故事讲过,他也是了解的。

陈凌却摆摆手,自己蹲下来,继续‘嘬嘬嘬’的叫狗。

奇怪的是,他这一蹲下,距离最近的几条狗,先是一愣,而后立马俯首帖耳的,肉眼可见的变得温顺起来,哼哼唧唧的摇着尾巴上前来。

隔着铁笼子,伸出舌头就要舔他的手。

前面的这几条大狗变乖之后,后面那些狗也跟着不叫了,就趴在笼子跟前,看着陈凌,摇着尾巴,跟着哼哼唧唧起来。

“我哩个乖乖,这是怎么回事?”

钟文惊讶道:“人家都说是你狗王,会驯兽驯老虎,你这也没驯啊,嘬嘬嘬的一叫就行了??”

“哪里啊,是它们还认识我,记得我而已。”

陈凌看钟文疑惑,也没解释什么,观察了一番里面的大狗和小狗,看清楚了它们的具体状态,心里也有数了。

就跟着钟文往外边走。

狗的记忆力不错,比猫要强太多了,很多狗还会记恩。

尤其土狗,是表现最明显的。

而狗场这些狗,基本都是认识陈凌的。

原本的狗,被黑娃小金打服过,跟着陈凌不只一次出去的打过猎。

有几次还是跟着阿福阿寿出去小猎。

他们见了陈凌不乖才怪。

剩下的狗,也就是那些斗犬,那些狗是被陈凌和山猫救治回来的。

也记得陈凌。

所以认出来后,就都温顺起来了。

从狗场出来后,陈凌也没急着找人,而是找了个电话,给赵刚打了过去。

“怎么样富贵?山猫兄弟那些狗有能用的不?”

“不行,在狗场养坏了,每一个能当种犬的…还有,那些狗憋火太严重了,尿尿都是黄的,要不是狗场的母狗够多,那些公狗有狗配着,这些狗都得疯。

幸好我来得早,要是年后再过来办这事,那些狗肯定已经开始咬人了。”

陈凌提到这个也无奈,狗这东西要遛啊,狗场用笼子养狗那也是要常常放风的。

要不然肯定得心理疾病。

加上狗有领地意识,狗场的大型烈性犬还那么多,时间长了,肯定出事。

“唉,那你这趟过去还真是去对了,找时间把狗放出来溜达溜达吧。”

“是啊,打算今天晚上放出来呢,白天里人多。”

“…说到养狗,余启安兄弟有话跟你说,我让他跟你说话。”

赵刚把手机交给余启安,余启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富贵,村里来了一队鹞子客,是跟一个探险队一块来的,那探险队听鹞子客说起你的事,知道黑娃和小金的体型之后,想问问你知不知道紫麒麟这种古老的犬种?”

“紫麒麟?古老犬种?”

陈凌听得皱眉,“哪里来的探险队啊?麒麟还能跟狗扯上关系?”

“我也不知道啊,这探险队是国外回来的,说是找这种狗找了好多年了。”

余启安满不在乎:“不过交朋友嘛,他们说话挺有趣的,也很懂狗,看着不像是坏人啊。”

陈凌对余启安这种走到哪里都能交朋友的性格是服气的。

“他们闲的吧?哪有组织探险队专门找狗的?”

吐槽一句,心里也嘀咕:‘整得跟鬼吹灯似的,还紫麒麟呢,要是按照体型来找,直接去找坎高和北美灰狼多好。’

北美灰狼的体型,最大能到一百四五十斤,肩高一米。

坎高更是肩高一米以上的不在少数。

要是懂狗,并且是喜欢大型犬的人,应该是都了解的。

哪里还有必要搞什么探险队,专门针对性研究多少年呢?

“哦对了,还要补充一句的富贵,人家说了,这是以前流传在秦岭古老犬种,号称山神专属,是二郎神化身养的狗…”

越说越扯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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