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苟斯·威伦(1 / 2)

虽然对于“食人者团伙”的警惕还深埋于蓝恩的心里,但是他都已经给负责威伦治安巡逻的人诉说了自己的猜想,剩下还能怎么办?

孤胆英雄,直捣黄龙?

别开玩笑了,那食人团伙至少得有几十个人,这种规模的群体才能发展出那手掌项链所代表的“仪式性”。

猎魔人不是神,没人会蠢到认为一把剑能对付几十把剑。

几十把剑,法师都给你生生砍死了!

而对于菲利普的选择,蓝恩也无话可说。

偷盗孩童的罪行,很难在恶劣程度上与食人分个高下,影响力方面也是如此。

而且孩童失窃的规模明显更大,优先处理这案子无可厚非。

蓝恩只能希望在威伦的治安力量抽出空之前,那些食人者团伙不会搞出什么大乱子。

年轻人没在乌鸦窝多做逗留,就提着自己破损的学派甲胄骑马离开。

临走时他让菲利普给奥瑞登留个话,说自己需要去一趟苟斯·威伦,并不是想要违约。

铁匠伊凡会定期来乌鸦窝采买原料,传话不是什么难事,菲利普欣然答应。

孤身一人的旅程没什么好说,幸好曼妥思在聊天上也功能出众。

而且有事没事蓝恩自己也能自娱自乐的哼两段小曲儿。

虽然哼曲儿的时候,曼妥思总是突然就不说话了。

但这好歹让蓝恩不至于跟波派倾诉自己的感受。

孤独到跟马说话——这未免让人觉得有点太可怜了。

路过沼泽和村落,偶尔看见废弃的房屋和农田,威伦的景色带着一种阴郁美感,但偏偏在色彩的构成上鲜亮无比。

各色花朵,清空白云,树木水潭......

蓝恩觉得,自己就算是拿上故乡世界的相机,拍出来的照片再修图拉满,都没这份色彩对比度。

奔波的路程很快过去,他按着地图来到了这座从没来过的滨海城市。

高墙环绕,尖塔危耸,塔顶闪闪发光。城市另一边就是大海,灰绿色的海面反射着上午的阳光,点点白帆散落其中。

这是年轻人在这個世界见到的第一座配得上“城市”之名的聚居地。

虽然在曼妥思估算之中,这地方的城内顶多能有五千居民,但在这个世界已然算不小了。

在威伦这片穷苦凶恶之地,更是“明珠”一般的存在。

蓝恩穿着兜帽披风,把自己的猫眼埋在阴影里。

城门守卫是见过世面的人,这种神神秘秘的打扮对他们完全无感。

入城税的几个银币谁也别想逃。

蓝恩从钱袋子里认认真真的数出来够数的银币,交给城门守卫。

人高马大背着两把剑,身披斗篷的神秘男子,坐在马上认真数钱的动作还是有点违和感的。

在蓝恩走后,几个城门守卫互相吹水。

“就刚才那人,披个斗篷我以为多大人物呢。结果数钱那模样跟个普通商人也没啥差别。”

“背着两把剑,我还以为是个厉害的佣兵。人家有名气的佣兵给入场费谁数钱啊?数钱的那能是有名的人物吗?”

在城门守卫的笑声中,蓝恩的嘴角微微抽搐。

“不懂省钱理财......活该一辈子当个城门守卫啊!扑街!”

“确实。”曼妥思立刻狗腿子般跟上,“敢嘲讽您,这是已有取死之道!这辈子他连个守备队长都赶不上!”

年轻人顿时挺胸抬头,面色矜持。

看得出来被舔的很是舒服,“收收味儿,曼妥思。”

智脑心如明镜,语气立刻就转换成了礼节周到的优雅腔调。

“如您所愿,先生。”

年轻人满意的点点头。

最新小说: LOL:才满18,让我逆袭重生 种出一座城 绝对命运游戏 我在遗迹捡垃圾 什么叫红温型上单啊 英雄联盟之下一秒神话 CS:才16岁,让我老登逆袭? 符文之地的奇妙冒险 全职高手之最强散人 怪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