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血鬼与猎魔人进入城市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落山,街上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歇业,只有做通宵生意的地方开始点燃灯光。
比如酒馆、比如赌场、比如妓院。
“哦,如果你有什么需求,请不用顾忌我。”
牵着马走路的两人中,雷吉斯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蓝恩说。
年轻人带着兜帽的脑袋疑惑地歪了歪。
“你在说什么呢?”
“呃,我的意思是你们猎魔人的荷尔蒙分泌更加旺盛,不是吗?跟普通人不同,书上是这么写的。”
“那也不代表我们都是一群必须没日没夜欢爱的淫魔,好吗?哦,我懂了,你读得那本书是不是叫《怪胎,或对猎魔人的描述》?”
蓝恩甩了甩牵着波派缰绳的手臂,语气无奈。
“那是一本包含诋毁和臆想的著作,如果你读的够多就能发现:里面不仅将猎魔人称作只精通杀戮的怪胎,还把我们比作必须日日宣淫,不然就不得发泄的肉虫、觊觎别人家孩子的不育者.说实话,你读书的时候不加分辨的吗?”
“也许.”雷吉斯温和的笑了笑,“也许这就是知识在传播过程中所必然发生的‘谬误’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有一本书就不错了。”
“但好在,这个世界也总会纠正那些不正确的知识。比如让我遇见了你,一个真正的猎魔人。”
蓝恩无所谓的摇摇头:“那我还真是深感荣幸,能帮助你纠正错误的印象,雷吉斯。”
说着,两人正好路过了一家还算热闹的酒馆。
这家酒馆没有刚才路过的‘人鱼歌声’火爆,但也比犄角旮旯里连个灯都不点的小旅馆热闹。
不上不下的档次正好适合猎魔人与吸血鬼的组合。
“我先去把马栓好。”
雷吉斯接过波派的缰绳,和他那匹花色母马一起牵着,走向旅馆的马厩。
蓝恩则点了点头后直接推门进入,走到了酒馆的吧台之前。
不算明亮的灯光下,刚归拢好一堆酒瓶的老板抬起头,就看见自己面前站着个高大异常的兜帽男人。
但他也没有表现出惊讶。
这里可是辛特拉,好汉子数不胜数!
一个在辛特拉人见人爱的魅力男人至少该是如此形象:他的脑袋要碰到屋顶,肩膀要比得上门框!骂起人来比矮人还凶,怒吼起来宛如水牛!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至少在三十步外就要散发出马匹、汗水和啤酒的味道。
眼前这个家伙也就身板还不错,但是带着兜帽显得神神鬼鬼,身上也一点没有男人该有的味道。
所以这在辛特拉的标准里,不算个好男人。
“要来点什么?”
酒馆老板冷淡的说着。
他习惯性的用腰间的帆布围裙擦了擦手,然后又提起来擦了擦吧台。
那吧台上的经年老油脂已经跟灰尘混在一起,杂糅成了结实的黑色泥层。
在围裙擦过的时候,蓝恩甚至能感觉到那不小的粘性。
“两个房间,顺带照顾两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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