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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枭雄(2 / 2)

萧风叹了口气,端着枪瞄准,在齐腰深的牧草中大踏步的向前走去。此时前面三条贪吃蛇已经被血流满身的白马带出去很远了。

“你就别想了,这点距离,我闭着眼睛也能打中你,至少也能打中你的马。从我看到你跟在最后面,我就在一直等待草够长的地方了。”

俺答汗不敢再动了:“这把枪,你是一开始就藏在马肚子下面的吧?你另外拿一把是故意给我看的,免得我起疑心。”

萧风点点头:“我被一百个骑兵追杀,连把火枪都不拿,想来你也不信。

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拿一把,再扔掉,你会更容易相信我没枪了。”

俺答汗苦笑道:“你不惜用白马做诱饵,可你想没想过,你杀了我,你也跑不了。

你连马都没有了,那些追兵会把你射成刺猬的,你的功夫再高也没用。还不如咱俩做个交易。

你不杀我,我也不杀你,但你得认输,以后不要再管草原上的事儿,如何?”

萧风深深的叹了口气:“大汗啊,时至今日,咱两人谁也没法相信对方了。

我打赌,等你的追兵回来时,你第一件事就是杀了我。只有你死了,我还有活的机会。”

俺答汗看着萧风微微眯起的眼睛,知道他马上就要开枪了,当下大吼一声,用靴子狠狠一点马肋骨。

久经沙场,生死相托的战马一声不吭,用最快的速度斜刺里冲出,瞬间跑出了一个极其诡异的路线!

这动作如此之快,跑动的路线如此诡异,转眼间就窜出去了十步的距离。

只要萧风第一枪打不中,再想装填第二枪,必然已经远远逃开,再也没机会了。

萧风的枪管随着俺答汗战马的跑动,缓缓的移动,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战马一个趔趄,翻滚着摔倒在地。

俺答汗的动作极其敏捷,他两脚早已脱开马镫,趁着战马歪而不倒的一瞬间,拼命跃起,滚翻在地。

枪声惊动了远处追击的骑兵,他们中比较警醒的,回头向后看去。

离得很远,看不清楚,但还是有一半忠心的骑兵放弃了前面浑身浴血的赏金,调头开始往回跑。

俺答汗在落地的时候摔伤了一条腿,但他并没有被火枪打中。

因为这匹战马太聪明了,跑的路线太好,萧风没有冒险打他,而是打中了马。

俺答汗翻身跃起,举起长刀时,萧风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左手将火枪扔在地上,右手拎着绣春刀,脸上带着怅然。

“大汗,如果你的功夫够好,能坚持到你的骑兵赶回来,你就赢了。”

俺答汗咬咬牙,高举长刀,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怒吼声,扑向了萧风,萧风一弯腰,迅捷无伦的向俺答汗扑去。

当一部分骑兵先赶回来时,只看到了草丛中的血泊,和倒在血泊中的俺答汗的尸体,萧风不知所踪。

放眼望去,齐腰深的牧草在微风中摇摇晃晃,时高时低,一片青绿,直到天际,完全看不见哪里藏着人。

这些骑兵们怒发如狂,骑着战马四下猛冲,挥舞钢刀砍伐牧草。

一片片牧草被割断,但在这大片的草原中,想找一个藏在草里的人,实在如同大海捞针。

当剩下的骑兵终于射倒了白马,发现白马的背上只有一个绑在刀鞘上的白袍子时,顿时知道上当,也调头向回跑。

因为路上被萧风打死了几个,这不到一百个骑兵,在短暂的狂怒和悲痛后,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我们,该怎么办?在这里继续搜寻萧风吗?还是……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

“就算我们能找到萧风,他的功夫这么高,我们能杀得了他吗?这么短的时间,大汗就被杀了,大汗可是有名的勇士啊!”

“就算我们杀了萧风,大汗已经死了,也不会有人赏赐我们了。那些部族首领,会不会翻脸,和明军一伙,反而杀了我们?”

“我们如果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那些部族首领们会怎么样?忠于大汗的部族首领是有的,可大汗死了,他们会不会变心?”

“我觉得不是这个问题。而是这场赌局,究竟是谁赢了。大家发过誓的,谁赢了就听谁的!”

“可是萧风没有回到大同啊,他的马死了,大汗的马也死了,他肯定就藏在附近,跑不远的。

所以咱们没输!只要杀了萧风,咱们还是赢了!赌局可没说需要大汗亲手杀死萧风啊!”

“可是赢了又如何呢?赌局赢了的结果是大明不再管草原上的事儿了。

大汗已经死了,新的大汗肯定会从其他强大的部落产生!之前咱们怎么攻打其他部落,他们就会怎么攻打我们!”

“而且今年食物这么少,大明真的不再管草原的事儿了,新的大汗能带着我们打赢大明,抢到食物吗?”

众人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忽然远处传来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长啸声。几个骑兵立刻跳了起来。

“狼群,是狼群啊。这片草场是狼群出没之地。否则这么好的草场,怎么会没人来放牧呢。”

“没错,这片草场就是野狼圈,野狼最鼎盛的时候,好几个部族的牛羊群都被血洗过,咱们还派骑兵来打过狼呢。”

“我记得,我阿爸就是死在那次打狼的战斗中,那些狼,太多了,太凶残了。

那次打完之后,狼群变小了,活动的范围也变小了,但这片草场轻易仍然没人敢来。”

“天快黑了,在太阳落山之后,即使是骑兵队也不敢和野狼群硬碰硬啊,狼都是夜眼……”

骑兵们沉默了,其中一个威信最高的忽然大声道。

“不管怎么说,萧风是杀死大汗的仇人,咱们若是能碰上他,一定要杀了他为大汗报仇!

不过咱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大汗尸体带回部族,尽快让大汗的儿子继承汗位。

若是其他部族能继续拥戴最好,若是不能拥戴,咱们至少也有个大汗,不会被瓜分了!”

其他骑兵松了口气,纷纷响应。

“对,咱们这就回去,这片草原有狼群出没,萧风又没了马,咱们找不到他,狼能找到他!”

“对,要不是狼群闹得那么凶,狼群吃了萧风,他就没能回到大同,那样的话,虽然大汗死了,赌局还是咱们赢了!”

于是一群人背着俺答汗的尸体,喊着“一定杀了萧风”的口号,心事重重的骑马离开了。

等他们走了很远,几十步之外的草丛里,萧风站了起来,苦笑着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

“我不会真的需要从这里一路走回大同吧。还有几百里呢,要是真荒无人烟,不饿死也得渴死。

这帮家伙说这片草场上有野狼群?不会那么背,让我碰上吧……”

萧风拎着刀和枪,向前走了一段路,看见了躺在地上的白马,此时全身是血,被箭射成了刺猬,已经断了气。

萧风坐下来,摸了摸白马的头,轻轻将白马瞪得大大的眼睛抚合上。

“你是一匹好马,我也希望能带着你回大同去。可你跑不过它们,我也没办法了。

咱俩被追上都得死,既然如此,我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俺答汗除非死了,是不会放弃草原霸主之位的。我又不想让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长久厮杀,玉石俱焚。

大明要的是一个和平稳定的草原,不是一个荒无人烟,遍地尸山血海的草原。只有冒险,才能做到这一点。

将军难免沙场死,草原对一匹马来说,就是最好的归宿了吧,总比你老死在萧府的马厩里强。”

萧风叨咕了一会儿,见马的眼睛没有睁开,就默认它同意了自己的话,站起来继续向前走。

天蓝云白,草长风缓,草原就像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大海,而他就像这片大海里的孤舟,却不知道岸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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