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夜色(2 / 2)

袁深这会儿心态已经平稳了。

他看着这一幕,觉得江阳真厉害,真乃吾辈楷模!

江阳追的女神可比他追的女神神多了,现在不照样恩爱。

或许!

江阳这叼棒棒糖就是在冥冥之中点化他:

得舔,才能觉到甜。

等舔到最后,所有的甜都进了肚子里,那就应有就有了。

江大师!

我悟了!!

袁深向卫生间去了。

至于江阳——

他刚在看向某个方向,只是在想《破镜谋杀案》的剧情。

“好了。”

在同一家三口合影留念,摆手想他们再见后,李清宁挽住江阳胳膊,“走吧,我们去吃晚饭,你想吃什么?”

“牛肉。”

江阳早想好了,“不是有听音乐的牛肉嘛,我们去吃这个。”

“好。”

李清宁挽着江阳胳膊轻快的往前走,“我们去尝尝你的肉好不好吃。”

他们出了音乐厅。

音乐会刚结束,离开的人多,车也多多,霞姐车还没开过来。

江阳和李清宁站在晕黄的路灯下等待。

一阵风吹来。

江阳把李清宁往怀里拉了拉。

挡风。

李清宁帮他把围巾围好了,顺手把江阳叼在嘴里的棒棒糖拿下来,放在自己嘴里。

还挺飒。

他轻吻下她额头,抬头望了望冬天京都的夜色。

刚来京都时,他也这么看过京都的夜色。

疏离。

不是家。

现在,他抱着怀里的人,就好像抱住了全世界。

“…夜色正阑珊,微微荧光闪闪,一遍又一遍,轻轻把你呼唤,阵阵风声好像对我在叮咛,真情怎能忘记,你可记得对你许下的诺言,爱你情深意绵…”

李清宁听见从江阳心底传来的声音。

这首歌——

应该叫夜色吧。

李清宁听过一个摇滚版的,像是在告别;现在听到的则是女声,用一个可能听起来贬义,实则是对这首歌赞誉有加的评价就是——靡靡之音,蚀骨销魂。

车到了。

只是因为车拥堵的关系,靠不过来,得穿过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上车也挺多的。

江阳拉着李清宁的手,在路边踌躇,几次刚想抬脚,又停下来。

因为他拿不准距离。

或者说。

车祸的经历让他觉得凡是有危险的都停下来。

李清宁在旁边他慢点。

不着急。

袁深同女神出来时,正好看到这一幕。

他看到灯光洒满他们肩头。

看到江阳三两次的试探又收回脚步,

看着大魔王叼着棒棒糖,看着江阳轻笑而不语。

然后——

他看到江阳牵着大魔王快步穿过非机动车道。

看着大衣下摆和裙裾在风中飘荡。

看着路灯把俩人的身影从短渐渐拉长,在昏黄的路灯下走过了地老天荒,成为不经意间闯入,让袁深心动的瞬间。

或许。

这就是舔的意义吧,总想着舔出一个未来,为青春,为人生划下一个美丽的痕迹。

对不起大家。

我抓紧时间用新章节把内容替换了。

可我六百七十章呢…

《夜色》——邓丽君  摇滚版是郑钧、唐朝乐队、黑豹乐队、轮回乐队等致敬邓丽君专辑中的一首歌。

挺老的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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