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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章 她开辟了罗斯养马业的黄金时代(1 / 2)

一支庞大骑兵队站在洛瓦季河河口,在留里克面前屹立着一座大城。

新奥斯塔拉城有着厚重的木围墙,城市更是故意将围墙延伸,干脆在河畔的平坦草地区域制造了关隘。此地就是罗斯王国曾经的南大门,但现在新的“南大门”已经南推到了维捷布斯克据点。

创立该据点根本就是女公爵卡洛塔的私自行为,她的主张非常激进,就事实而言确实为罗斯的扩张立下大功。

同样也为罗斯带来很大的风险。

她已经带兵前往南方,只有诸神知道她是否仅仅是去直接控制整个波洛茨克。毕竟西德维纳河(道加瓦河)河畔区域不止是那些人的故乡,只要继续南下还有更复杂的局面、更多的居民。

站在城外的草地,此地是整个尹尔门湖区最大的湖畔草场,它的环境酷似瑞典老家南部的高地草甸,也有些许中亚世界滨湖草原的特点。

任何的游牧民都能在这片小世界里迅速适应,此地肉眼可见成团游走的绵羊群就是极好的特色。

一位年轻的女子双腿站在马镫,她左手攥紧缰绳,右手的马鞭不断催促马儿快跑。

她的随从被摔在后面,如闪电一般冲向仰望木墙的留里克。

她高兴地呼唤留里克的名字,又娴熟操控马儿在其身边突然刹住。

“留里克…哦,可汗。你怎么突然来了?”贝雅希尔仰着红扑扑的脸难掩心头之喜。

“就是来看看你。”

留里克轻轻勾头,深邃的眼眸凝视这位草原公主的面颊。

贝雅希尔有些羞涩地颤抖,低语喃喃:“仅仅是看我?我真的很好看吗?真是太好了。”

“当然。这座城…”他继续抬头看向新奥斯塔拉,“卡洛塔带兵南下,似乎城市也变得有些萧条。你居然没有跟着去?你们毕竟情如亲姐妹。”

“我是想去,但我有自己的事。”

“何事?”

“当然是训练更多的战士。其实还是为了你。”她高昂起胸膛一脸自豪,又分明是期待一个表扬。

留里克微微一怔:“你是卡洛塔的新军教官吗?正好,我也想看看你的新兵。早晚有一天他们也要去上战场。可能,这个时间已经不远了。”

贝雅希尔并未理解此言的深意,她急于表现自己是不凡的女子。

身为国王的女人,固然可以拥有极高的身份,作为代价,自己就必须与许多姐妹分享一个男人。王的精力是有限的,他已经为扩张的王做了太多,未来也要做得更多。

国王不仅仅是治理这一日渐庞大的国家,他还有这带兵打仗的义务,御驾亲征是一种理所当然。

在罗斯已经住了几年,虽说这里的风土人情与草原故乡差异巨大,却有很多本质的相似性。留里克表现的仿佛就是一位草原可汗,对扩张有着无穷热忱,可比自己的父亲、哥哥强大太多。

她嘿嘿一笑,娴熟地控制战马在留里克的身边徘回:“你更加强壮了。这样,岂不是能压坏我?”

留里克真是一点就透,“嘿嘿,看来你是要求本王今晚留宿此地。卡洛塔许可你这么做了?”

“当然。我现在就代管这座城,是她要求我做的。来吧!可汗!让你看看我训的新兵,他们会是很好的战士。”

一如人口快速膨胀的老罗斯部族后裔们,移民到东方的奥斯塔拉部族人口一样在快速膨胀。全新的奥斯塔拉与旧部族的血脉联系已经很疏远,大量的人口完全来自本地斯拉夫族人的迁入,成为法理意义上的新奥斯塔拉人。另外的瑞典格兰部族的举族加入,他们也享有了全新名号,一如以往格兰人始终是作为奥斯塔拉人的附庸,在新世界亦如是。

这些人归入奥斯塔拉公国不可避免放弃过去的种地生活,甚至巨变的也有奥斯塔拉人本身。

此城作为草原商品、基辅商品落地的第一站,到来的不只是商品,来自南方的生活文化也在此地生根发芽。城市开始弥漫浓郁的草原文化,加之固有的瑞典文化与斯拉夫文化,其文化融合之复杂,比诺夫哥罗德或是新罗斯堡更为勐烈。

生而为人的本能自然是怎样日子过着舒坦怎么来,草甸区域出现了很多帐篷,客居的佩切涅格人在此安家。这些人根本不是平凡者,他们的身份就是贝雅希尔的侍卫,其人数多达五十人,而今很多人已经与本地斯拉夫女子成婚。

此乃贝雅希尔故意要求的,她掂量一下自己,虽说自己骑上马以女战士姿态作战不是问题,现在待在新奥斯塔拉过着闲适乃至有些无聊的生活,部下想必也一样的无聊。

更重要的一点是,身为远嫁的草原公主有何资格真的去维持一支强大的卫队呢?奥斯塔拉女公爵是留里克名义上的姐姐,她也有着“可汗”的地位。贝雅希尔实际投靠了卡洛塔,作为代价,自己的卫队战士成为事实上的奥斯塔拉人,他们与本地女人结合后生育的孩子就是纯粹的奥斯塔拉人了。

一众骑奴居然在新世界享受起婚后生活,他们效忠贝雅希尔,最终也是效忠留里克本人。

他们作为一支关键的预备役的骑兵力量,若非贝雅希尔的提醒留里克都忽略了这些人的存在,时至今日这些年轻的草原男子都拥有了混血的后裔,再给予这些崽子最短十年时间,全新的骑兵就诞生了。

牛角号吹响,贝雅希尔下令军队集结。

一切仿佛草原部族的军事集结反应,骑马的人从帐篷、木棚,乃至敞开的城市大门鱼贯而出。起初他们不懂为何下达集结警报,似乎又是一场“对抗斯摩棱斯克人偷袭”的战术演习。

这一次他们赫然看到了头戴金冠的高大勐士。

是国王陛下吗?其身后还站在一种着装完全统一的骑兵,罗斯的白底蓝纹旗在此飘扬。

自看到骑兵疾驰的场面留里克就为他们的存在讶异,现在他们集结成一个庞然大物。

留里克突然摸不着头脑:“奇怪!我记得分给奥斯塔拉人的人口并不多,很多人不是又被分配到了大卢基?贝雅希尔…你姐姐带走的人莫非不多吗?”

“因为所有会骑马的人都必须是战士啊?大王,我们这里的马匹很多,会骑马的人一样多。”她笑盈盈说道。

“可是,奥斯塔拉人人口不该如此多。我怎么觉得,你至少变出来的四百骑兵。”

“差不多是这个人数。”

贝雅希尔无事不去诺夫哥罗德,但她也听说了国王在训练全新骑兵队的事情。国王扩充新军不足为奇,但以她固有的草原思维看来,给每一个男子配备至少一匹马使得成为一名可战斗的骑兵简直如吃饭喝水般理所当然。

她饶有兴致地指点迷津…

所谓一匹母马的孕期固然有一整年,小马驹还要在母亲身边待上半年左右。母马必须在生育后隔一年再度配种,到了第三年方可再生育马驹。

小马驹仅仅长到一周岁就完全可以骑乘,其中的母驹到了两岁即有生育能力,此时佩切涅格牧民已经开始有意令这些马驹怀孕了。

马匹对于草原人意味着一切,马匹增值与人口的增值同等重要,它代表着财富更代表着部族战斗力。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罗斯与其他维京部族的移民划船而来,他们最善于航行与造船,虽然知道马匹是极好的陆路行动工具,真正的养马高手几乎不存在。

佩切涅格人的完全反着来,而且他们带来的草原马有着极强的耐力与身体素质,由于这些马儿一直生活在偏苦寒的南俄草原区域,其突厥马(蒙古马)的本质,使得它们的繁殖速度天然比西欧军马更快,尤其在人为干预与养护的情况下繁殖力的优势尽显。

留里克对养马业一窍不通,于是将整个行业外包给了投靠来的佩切涅格人,毕竟罗斯骑兵很大程度上就是“黄头发的草原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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