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笔见第76章)
“记得,当时九哥他最先表忠,话自己不是针啊,将洛哥你都气笑了。”丁云峰推推低头冲茶的鲍鱼探长。
陈细九抬头喊道:“喂,两年没见啊,一来就糗我?今晚你有种,别吃我刷的鲍鱼!”
相互笑骂几句,二人之间那点生疏,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丁云峰趁着打闹,理了理思绪:“利己害人,欺贫重富,神憎鬼厌,街知巷闻!
我听老人讲过,当年林家帮洋人卖鸦片,直接摆在老爷公庙的门口发卖。
这种打在十九层地狱都嫌低的家族,目前却是港岛屈指可数的豪门!
(这个家族,此处点到即止,不可多说)
按法理来说,豪哥他做的事,枪毙一百次都不冤;
可从情理上,一世人,两兄弟,若在将来…
我打个比方,譬如十年后,有机会让他为国效力赎回罪孽…
你我身为他的黄纸兄弟,今天不拉他一把,余生怕是难以心安。”
“阿峰!我是贪污,阿豪是走粉,除了为国捐躯,我想不出也事能让他赎罪了。
我姑且相信,在十年,或者二十年后,有这么一个机会。
问题在于,我拉过阿豪,拉不动他啊!”雷洛苦笑摇了摇头:“在你走之后,我派人在大马,注资1个亿的港币,成立一个名为‘兴华’的投资公司。
当时,我约阿豪出来,俩人诚布公谈了一次,想劝他收手,一起帮老家出点力气。
谁知,一听我准备靠向老家,他不是骂我痴线,就是那句口头禅——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他直接同我讲了,哪怕有朝一日,他伍世豪搏不过,他宁愿在港岛坐监,都不会回去老家捱穷。”
这真是应了那句话——好言难劝找死的鬼!
看来,就在那次深谈过后,雷洛认清伍世豪绝无上船的想法,这才故意放纵义群发展,把对方当成吸引外人目光的靶子…
“中午在有骨气,小威代表他过来请我赴宴。这两日,我抽一个时间,过去同他谈一下。”丁云峰放下茶杯说道。
雷洛点了点头:“去做个告别也好,刚刚你也说了。
我们仨人斩鸡头烧黄纸,时至今日,大家走上不同的道路,一些话,应该说明白,讲清楚的。”
言罢,雷洛兴奋从抽屉里取出几份文件:“好了,现在我们聊点开心的事情。
这两年,兴华在南洋诸国,直接控制两家中型药厂、一家小型钢厂和两个大型的橡胶园;
后来,占米也代表你加入了,他开了一个叫做振华的公司,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有运输等等…
我们还在那边买下一些地皮,起了很多仓库,里头堆满你当初提及,老家可能缺乏的物资!
其实,如果不是老家现在被迷雾阻着。
阿峰,你信不信,我雷洛已经成为港岛首个弃职逃回老家的华总探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