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啦。回去吧。”
“唔。”水晶鼓起腮帮一脸不服,却知道母亲是真的留手了。
至于她全力的时候什么样,看她教哥哥的时候就知道——
哪怕只用三成魔力,刻意放慢速度,还是把那个同龄人中所向无敌的“剑鬼少年”,她口中的“红红”绕得晕头转向,不出十合就败下阵来。
今天,水晶特意从她那儿要了政策——魔力只用半成,双脚不动,不扔火球,只拼剑术。相对的,水晶则可以随意施展。本以为有机会赢的…
“别着急啦。”母亲凑过来,像抱起一捆大葱似的把水晶揽到胸前,“蓝蓝还是孩子,现在又是和平年代,别对打打杀杀的事那么上心。要我说,女孩就该好好读书,长大当个医生、工程师什么的。”
“怎么不是画家和老师了?”
“上次说了,你没兴趣嘛。唉,你们兄妹俩,怎么都跟爹似的,一点文艺细胞都没有…”
母亲嘟囔着,随手把阔剑和木剑抛出。
红光爆响,两把剑轰鸣着火花,插到石头上,直没到柄。
等闲来个大力士也拔不出来,倒是不怕贼偷。
再说,这演武场是自家私底下开辟的,也很少有人知道。
水晶看着剑上迟迟未散的红光,一双蓝瞳颇是闪亮。
“妈妈,我十三岁了。听说,你跟爸爸这个时候,就已经跟闯进学校的贼人力战,手刃敌人了?”
“没什么好羡慕的,忘了吧!唉,肯定又是那个翼人叔叔给你讲的…”
“哦…”
母亲越是这么说,水晶的眼神越是发亮。
——听说,哥哥最近也要和友人一同出海,去造访海外的异乡,去无主之地冒险、勘探,可能会遭遇海中的怪兽,或是不知名的魔物、土著。
——等长大了,我也能去吗?
——虽然喜欢读书和打铁,学校的魔法实验也很有趣。
——但,从小被不便的右脚困扰的我,最憧憬的,果然还是…
然而,逐渐靠近了静谧的小镇,炊烟和犬声传到了水晶耳中。
女孩心中又不禁升起另一个念头。
——如果,离开家的话。
——就吃不到妈妈好吃的饭菜,也嗅不到爸爸书房里的书香了。
——会开心吗?
那时的水晶并未想到,在全家人中,她走得比谁都远。
“快醒醒!吃饭啦!灯光晒屁股啦!”
何闻笛的吵嚷声,把水晶惊醒。
臀部的确有暖意,不过,那是因为…
“何闻笛,别用白炽灯泡照我屁股。”
“咦?你为什么会知道白炽灯这个词?”
“雷魔法我们是有的啊,我又不是原始人…”
水晶揉着眼睛坐起来,看到了眼前的两盘餐食。
鱼和五花肉炒豆芽,以及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比预想中要正常很多。
不过…
“何闻笛,你是不是做完了鱼,忘记放到保温箱里了?汤都快凝成鱼冻了。”
“嘿嘿,我这不是缺乏经验嘛。”
何闻笛挠头道。
水晶浅笑,起来吃饭。
“咦,你会用筷子?明明是金头发?”
“我们那儿,筷子和刀叉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