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苦回忆着自己在药柴市闻到的那些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的药柴气味儿。
开始攀爬山涧。
游走于山林之间。
鼻腔不断地耸动着。
很快,草药气味的反馈,便接踵而至。
寻常很难找的柴胡,天麻,猪苓…
全都找到了!
半个时辰后!
陈苦的背篓里,就已经是寻常采药人进山一天的收获。
里头已经满满当当的塞满了各种常见草药,其中还有两株鸡血兰。
他兴奋地看着背篓里的收获:“开着细犬变,有细犬的嗅觉,才只半个时辰,我的收获就有了这么多,虽然还没遇着宝药,可背篓里的所有草药叠加在一起,也有七八百文钱的价值了!”
相当于几个小时就七八百块收入。
照这种收入水准,他要不了几个月,就能成为村里的首富。
三四天就能赚够两贯多钱,还怕交不上秋粮?
金手指,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不一会儿,甚至找到了一株人参。
“这株人参,看叶片,固然没有李爷那株大,年份也有十几二十年了。”
陈苦兴奋无比:
小心翼翼的给人参牵上红绳,最后一点点用小木棍捅松了泥土,用手花了半个小时,才把这株人参给完好的抬了出来。
“发了发了,这株人参至少可以卖四五两银子!”
日赚四五两!简直赚翻了!
放在前世,那就是日收入五千块!
数遍前世今生,这也是横财级别的收获。
挖出来人参后。
然,就在他离开了这座山林,准备走山路回家的时候。
却忽然。
狗鼻子敏锐的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
血腥味儿让陈苦变色。
因为这血腥味儿里,居然是人血的味道。
下意识的就要快些逃回家中。
可忽然,听到了好几声“嗷呜”“嗷”类似于狼嚎的惨嚎声从两三里外的山林中传来。
“这是,野狼?”
陈苦立即分析出了是什么事情:
“有人在山中遇到了野狼?在鏖斗。”
他分析出这事实之后,心中动念,却没有上去的意思。
不是说不想去救人,而是…
对自己威胁太大了。
鼻子耸动。
“一个人的气味,他的对手则是十六匹狼…”
漫漫的时间过去。
他鼻子耸动:“那人血腥味更浓了,狼的气息则更淡了半数,居然可以一个人斗十六匹狼,杀死一半?”
又过了一会儿。
“他被咬死了?那些狼也都差不多全死了?”
陈苦震惊。
这么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