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能屈能伸(1 / 2)

县城。

跟陈三石估算相差不多。

猎豹最值钱的就是胆和心脏,剩下的部分,总共卖出四十六两银子。

处理好东西,他在天黑之前赶回卫所。

“来来回回的跑,真是够浪费时间的!

“还是要有个交通工具才行。”

陈三石最近没日没夜的修炼,连箭都很少练,马场更是只去过一次。

心里想着,他就没回家,而是来到军营。

“咴——”

才走到马厩,那白马就躁动啼叫起来,还不断跺着蹄子,似乎在表示威胁。

陈三石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打开栅栏的瞬间,白鹄马就发疯般朝着外面冲去。

陈三石一把抓住马鞍,纵身跳上马背,直接就是一鞭子。

白鹄马吃痛后跑得更迅猛,拼尽全力想把身上的人摔下去。

陈三石一边坐稳,一边利用缰绳强迫马匹按照自己指引的方向奔跑。

他练血小成的气力,自然不是一匹马能够反抗的。

白鹄马起初还不断挣扎,但随着时间推移,或许是它精气神耗尽,或许是它意识到反抗无效,总算是慢慢听话。

再半个时辰后,已经如臂使指。

缰绳在陈三石手里,就像是汽车方向盘一样,随心所欲。

技艺:御马(入门)

进度:(0/200)

效用:宝马认主,心意相通  宝马?

面板都称呼其为宝马,看来血统真不差,就是脾气犟了些。

至于心意相通,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很玄乎。

非要形容的话,陈三石觉得明明相处不久的白鹄马,却像是家中养了二十年的老狗一样熟悉,且心有灵犀,能互相明白对方的意思。

这点很关键。

战场上,武将和战马是最为亲密的战友,配合得好,有时候能救命。

他看大盛书的时候,记得当朝太祖曹燮曾为家奴,负责给大户人家养马,和一匹小马驹培养出感情。

后来有次被追杀,曹燮就是被那匹马救下性命。

否则的话,就没有曹家的大盛王朝了。

收服白鹄马,陈三石打算回去休息。

结果到马棚的时候,白鹄马很是抗拒,表示它不想住在狭窄的马厩中。

陈三石倒是无所谓。

他家里地方大,养匹马绰绰有余,就把粮草石槽一起带回家里。

“石哥儿好威风。”

顾心兰看着自家男人骑着一匹马进院子,不由得心跳了下。

明明还只是个旗官,可在她眼里,石哥儿愈发像话本里的将军了。

饥肠辘辘的陈三石吃过晚饭,又吃下一颗豹子胆,接着就在院子里继续练枪。

枪风呼啸如雷,马儿竟丝毫不怕,就站在桂花树下瞧着他,时不时再吃上两口粮草,一直到深夜乏了,才站着沉沉睡去。

练完枪,兰姐儿也烧好热水,为陈三石沐浴更衣。

“你带回来的虎皮被我处理好了。”

顾心兰展示虎皮毯子:“要不然给你改成衣裳,冬天肯定暖和。”

陈三石靠在浴桶里:“你穿上我看看。”

“啊?”

不等顾心兰反应过来,就听男人又说道:“我的意思,是不穿别的衣服,只穿它。”

“石哥儿…”

顾心兰俏脸红到脖子:“你、你跟谁学的,花样怎么越来越多了。”

哪有让人扮成母老虎的?

次日。

白露团甘子,清晨散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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