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
跟陈三石估算相差不多。
猎豹最值钱的就是胆和心脏,剩下的部分,总共卖出四十六两银子。
处理好东西,他在天黑之前赶回卫所。
“来来回回的跑,真是够浪费时间的!
“还是要有个交通工具才行。”
陈三石最近没日没夜的修炼,连箭都很少练,马场更是只去过一次。
心里想着,他就没回家,而是来到军营。
“咴——”
才走到马厩,那白马就躁动啼叫起来,还不断跺着蹄子,似乎在表示威胁。
陈三石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打开栅栏的瞬间,白鹄马就发疯般朝着外面冲去。
陈三石一把抓住马鞍,纵身跳上马背,直接就是一鞭子。
白鹄马吃痛后跑得更迅猛,拼尽全力想把身上的人摔下去。
陈三石一边坐稳,一边利用缰绳强迫马匹按照自己指引的方向奔跑。
他练血小成的气力,自然不是一匹马能够反抗的。
白鹄马起初还不断挣扎,但随着时间推移,或许是它精气神耗尽,或许是它意识到反抗无效,总算是慢慢听话。
再半个时辰后,已经如臂使指。
缰绳在陈三石手里,就像是汽车方向盘一样,随心所欲。
技艺:御马(入门)
进度:(0/200)
效用:宝马认主,心意相通 宝马?
面板都称呼其为宝马,看来血统真不差,就是脾气犟了些。
至于心意相通,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很玄乎。
非要形容的话,陈三石觉得明明相处不久的白鹄马,却像是家中养了二十年的老狗一样熟悉,且心有灵犀,能互相明白对方的意思。
这点很关键。
战场上,武将和战马是最为亲密的战友,配合得好,有时候能救命。
他看大盛书的时候,记得当朝太祖曹燮曾为家奴,负责给大户人家养马,和一匹小马驹培养出感情。
后来有次被追杀,曹燮就是被那匹马救下性命。
否则的话,就没有曹家的大盛王朝了。
收服白鹄马,陈三石打算回去休息。
结果到马棚的时候,白鹄马很是抗拒,表示它不想住在狭窄的马厩中。
陈三石倒是无所谓。
他家里地方大,养匹马绰绰有余,就把粮草石槽一起带回家里。
“石哥儿好威风。”
顾心兰看着自家男人骑着一匹马进院子,不由得心跳了下。
明明还只是个旗官,可在她眼里,石哥儿愈发像话本里的将军了。
饥肠辘辘的陈三石吃过晚饭,又吃下一颗豹子胆,接着就在院子里继续练枪。
枪风呼啸如雷,马儿竟丝毫不怕,就站在桂花树下瞧着他,时不时再吃上两口粮草,一直到深夜乏了,才站着沉沉睡去。
练完枪,兰姐儿也烧好热水,为陈三石沐浴更衣。
“你带回来的虎皮被我处理好了。”
顾心兰展示虎皮毯子:“要不然给你改成衣裳,冬天肯定暖和。”
陈三石靠在浴桶里:“你穿上我看看。”
“啊?”
不等顾心兰反应过来,就听男人又说道:“我的意思,是不穿别的衣服,只穿它。”
“石哥儿…”
顾心兰俏脸红到脖子:“你、你跟谁学的,花样怎么越来越多了。”
哪有让人扮成母老虎的?
次日。
白露团甘子,清晨散马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