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号对战十七号。”
当千荞听到这个数字时,虽然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但心里已经在抱头哀嚎了。
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之前的那一场比赛她之所以可以赢的那么轻松,除了对方是个憨憨外,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对方和她同阶。
而这个十七号却是高级魔法师中期,实力相当于修真界的元婴中期,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那一身亮闪闪的盔甲。
之前那个憨憨的盔甲虽然不错,但在关节处为了方便活动,用的是防御能力较好的魔兽皮,也就因此,浮游才有了可以发挥的空间,可是这个十七号的盔甲却并非如此。
也不知道这人的盔甲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竟然真能做到全身无死角覆盖,而且从对方行动毫不受限这一点来看,盔甲的品阶肯定不低。
这也是千荞为什么死活不想遇到这个壮汉的原因。
严格来说,这人并不算壮汉。
他之所以看起来又高又壮,主要是因为他穿了铠甲的关系,况且他还戴了一个看不到面容的头盔,千荞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在心里为自己默哀了几秒后,千荞跟着十七号去了赛场。
“罗格邓恩。”
在等待比赛开始的信号时,站在对面的十七号突然开口了。
“南宫千荞。”
千荞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方这是在自报名字,便也礼貌地回了一句。
这种时候也没必要隐瞒自己的名字,再说这里是西大陆,根本就没人会认识她。
千荞这次依然选用金凌华光去试探对方,然而罗格邓恩并不吃这套,他甚至连位置都没有挪动过,手上那柄闪着寒光的巨剑便将漫天飞舞的金蝶悉数击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