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飞升的代价
但让荆小强彻底飞升的,还是因为第四天,拉斯维加斯演唱会的最后一天。
米高积逊忍不住上台唱了这首歌。
他其实积攒了很多情绪,本就是个极其敏感的音乐创作者。
那种忽然意识到自己付出那么多爱,却被各种阴谋包围的悲愤。
嗯,黑人歌手的创作中最大情绪来源就是悲愤。
他们很难有审视自我,提升自我的态度,更习惯于控诉这个世界的不公。
仅仅因为肤色就成了原罪。
有了这个思路,也就心安理得的躺平骂骂咧咧,反正做什么都没用。
所以后来被各种用意带动成了枪头。
爱已经远走,这种情绪也轻而易举就被荆小强的演唱挑起来了。
其实荆小强真没这么想。
主要这位也是表演型人格,跟着歌舞团这么些天,人家唱跳,他在边上看,早就手痒嗓子痒。
第四天的演唱会时候,主动提出我来唱这首歌。
不要钱,我练嗓子!
天啊,这天买票进场的观众差点幸福得昏迷过去。
其实很多媒体都在猜测米高跟着罗伯特的巡演来度假放松,会不会一时技痒充当神秘嘉宾。
结果被他们遇上了。
老实说,可能除了黑仔心胸开阔,绝大多数男性歌手都不愿意跟荆小强同台歌唱。
因为会很轻易的被拉开差距,显着你特么都唱些什么呀。
所有的唱功唱腔,在荆小强这种宗师级美声选手降维打击唱流行音乐对比下,有点落花流水。
特蕾莎就是带有美声技巧的唱功,都能独领风骚多少年。
自从她来了,荆小强也尽量少唱女声,都交给她展现。
美声专业唱法,的确是一切唱功的基础。
荆小强又神乎其技的拥有全音域唱腔。
谁能敌?
而米高积逊可能就是荆小强出现之前,最音域宽广,真假音转换自如,同样也能在男女声部切换的顶尖高手。
他那种把黑人蓝调跟白人摇滚巧妙结合在一起的独特曲风,其实跟现在的荆小强有点类似。
所以他来演绎这首歌,绝对能感同身受,又有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
现场观众有福了。
米高积逊多么骄傲的人,很少演唱别人的歌曲。
这是真把荆小强当朋友了。
不在乎这些繁文絮节,只专注于倾情演绎。
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就是《love is gone》迅速入榜,在一周之内攀上北美公告牌流行歌曲排行榜榜首!
两位顶级巨星的加持。
这时候已经把荆小强划到跟米高齐平的高度。
所有拉斯维加斯演唱会观众得出来的一致结论。
同台演唱的罗伯特king丝毫不逊于米高,哪怕立刻激起广大的米高歌迷反击、嗤之以鼻、攀附我家米高仔的态度。
但隐隐然已经认可了在同一层面。
关键米高完全不在乎,他在荆小强这帮人中间得到了久违的轻松。
这是他疯狂成名之后,那么多人围着他都没到的轻松感觉。
以荆小强带头,不在乎外界看法,不把他当成怪物的轻松心态。
还成天嬉笑打闹的各种折腾,比他孤独的防备所有人,包括那些无时不刻都在吸血的亲人都要轻松得多。
从拉斯维加斯开始,他也跟着歌舞团开始练舞。
能创造出机器人舞步和太空漫步这两大举世名舞的人,哪怕不一定是他原创,但绝对是米高把这两种舞步带红到全世界。
他的舞蹈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而且荆小强的歌舞团队,也太让他惊喜了。
水平之高,超乎想象。
米高积逊自己的舞蹈团队肯定是北美乃至世界一流。
但这种一流,肯定是编舞能力。
要论跳舞的能力,到了高阶差别已经不大。
大家拼的都是招数。
荆小强恰恰最强的就是招数。
超越这个时代三十年的舞蹈招数,特别是偏现代舞、街舞类型的编排。
让米高看过一次就明白功底高深。
特别是从拉斯维加斯的演唱会开始,荆小强已经尝试调动舞团……
以前这种万人级别演唱会上,伴舞已经开始出彩,米高积逊就是佼佼者。
但有了超大屏幕之后,才算是真正开发出这个部分。
以北美橄榄球场高处座位的距离,看伴舞者就跟蚂蚁似的,跳再好也没用。
现在借助四面屏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荆小强还是有私心,从歌舞团组建的八到十人美少女组合,都是给杜若兰当伴舞。
但是沿袭南丽舞团组合那种特有的拖步交叉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