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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发单章了,诸君可能有些不太习惯啊。
今天简单谈谈弓箭、铠甲之类的事情。
以前书里面就多次提起过,唐代军士没有专职的弓手,所有人都要射箭,都配备步弓。
步兵出征时的标配装备中,有关弓箭的部分,史料中写得很清楚:一个弓袋,装弓梢、弓弦;一个箭囊,放三十支箭;配三副弓弦。
按照箭矢作用不同,分破甲箭、长垛箭等。
唐军极其重视弓箭的使用,其步兵战术,在玄宗讲武的记录中有明确记载。
两军对垒,步兵手持长枪或步槊,相对而进。
在一百步、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距离上,所有人将长枪放在脚边,听角声,持弓齐射。
射完之后,将步弓放在戎服上(戎服是专门设计的,可以放很多东西,具体可以参照壁画),拿起长枪,继续前进。
注意:没有专业的弓手。
弓手既是长枪兵,又是刀盾兵,又是手持长柄钝器的武夫。
一个士兵,要精通多种兵器,这是极大区别于其他朝代的,很少见。
我认为可能是府兵遗风,到了募兵制时代后,因为惯性遗留了下来,导致步兵培养成本居高不下。我们可以看到,北宋时便慢慢取消全能兵了,花队变成了纯队,很显然是成本原因。
这里额外提一下府兵和明代卫所兵的区别。
老实说,不是一回事。
首先,府兵的田地很多,自己种不完,靠部曲帮忙耕作,史料上描述便是“完全脱产”或“甚少参加农业劳动”的征召兵。
府兵的收入完全依赖农田产出,这是一种南北朝庄园制的残留,可以视作微型庄园。
府兵自己出钱打制装备,平时在家训练个人武艺,比如骑术、箭术、枪术、刀术等等。每年有几次集中训练,这时主要练的是队列、军阵、旗鼓等大兵团战术。
府兵有很多特权,比如免税等等。
如果名下土地足够,国家对外战争少的话,生活是极其富足的。
当然我们也知道,随着王朝人口增多,土地兼并,府兵名下的土地会越来越少。比如隋文帝晚年就发现,关中有些地方的府兵居然一丁只有十几亩地,这只够养活自己一家子,根本没有余力支持训练,于是开始向关东移民,腾出土地。
但不管怎样,土地兼并是大趋势,唐高宗时期,府兵的土地就大为减少,完全达不到一丁140亩的标准,战斗力开始下降。再加上频繁远征,府兵开始加速破产,大量逃亡。
到了玄宗朝,府兵已经名存实亡,朝廷开始转向募兵,天宝十节度也出现了。
而明代的卫所兵,我查阅了资料,全国平均下来,一个卫所兵才拥有25-30亩地,而且这地还不是自己的,是国家的。
也就是说,不是私有制。
可以想见,这种制度发展个几十年,卫所兵会逐渐变成军官的奴仆、佃户。…
二三十亩地的产出,被军官克扣之后,糊口都有些困难,更别说参与高强度的训练了。卫所兵什么质量,历史告诉了我们,连少数倭寇都能干挺他们。
所以,很多读者把府兵和卫所兵等同,这是不准确的。
再回来谈弓箭的问题。
有人说“临阵三矢”,一个兵一次只能发三次箭。
但古书上说的临阵三矢是什么情况?它是指步兵面对骑兵正面冲阵,只来得及发三支箭,而不是说你只有力气射三支箭。
事实上,即便是步弓,拉到最满,唐代武夫们在一场战斗中,力气大的可以射十几、二十支,力气小的在十支左右,但也差得不远。
如果射一会休息一会,那还能射得更多。
如果是力道较软、弓臂较短、射程近的骑弓,一个箭壶三十支箭射光都不是问题。更何况,弓拉不拉满,所花费的力气是完全不一样的。战斗之中,大部分时候根本不会拉满弓射击。
军制规定每个人带三十支箭,可不是无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