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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二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2 / 2)

可大势一来,少了哪个洲修士都可以,唯独不能少我北俱芦洲!

人南下,更是侠气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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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十六,在灰尘药铺先与米裕喝过了酒,只是本该北去的米裕,却说再晚些回落魄山。

刘十六就与这位剑仙多喝了一壶酒。

这天范家供奉的桂夫人,突然来到了灰尘药铺。

刘十六说道:“你会这么做,我比较意外。”

刘十六也好,天下最正统的“月宫种”桂夫人也罢,准确说来,都可算是远古余孽了。

后世书上喜好说那光怪陆离的神仙志异事,说那遥遥海上有古仙,沧海桑田,辄下一筹,已满十间屋。

事实上,对他们两位而言,真不算什么奇人怪事。

他们,或者说“它们”,都曾在天上俯瞰大地,亲眼看那人族出现,看那人族登山,最后看那人族登天。

宝瓶洲中部。

一条大渎,夜色中风平浪静。

一条小船,有一个孩子在吃力撑蒿。

却有一位惫懒的白衣少年,躺在船头,雪白大袖垂入水。

水光月光,白袖愈白。

少年闭眼,大声吟唱道:“春水载船船载人,船行春水同在天。”

少年猛然坐起身,苦兮兮埋怨道:“天不惜地不怜我这歌者苦。”

崔东山双手各出一根手指,使劲揉着眼角,想要悲愤落泪才衬景。

只是没等他挤出眼泪,就看到了结伴而行的两位,一个来自北俱芦洲骸骨滩,一位就来自更远的地方了。

京观城高承。

崔东山来到那个撑蒿的孩子身后,一拍后脑勺,“愣着做什么,掉头掉头,快去喊大哥,这位可是你亲大哥!”

岸上,高承终于知道为何自己这些年来,明明鬼蜮谷京观城无内患外忧,却一直心神不宁。

至于那个从一洲东南青鸾国云游至此的鸡汤老和尚。

身穿一件破旧袈裟,老僧行走在水畔。

雾气凝云,云气结成袈裟衣。

月光映水,水光返照菩提心。

高老弟使劲撑蒿,崔东山伸手使劲划水,一起去往岸边。

高承看到这一幕后,只觉得不该来见此人。实在太恶心人了。

夜幕中,已经落入蛮荒天下之手的扶摇洲天幕。

这就意味着镇守此洲天幕的文庙陪祀圣人,没了。

白也与老秀才一起悬空而立。

如仙人身在天上星河。

老秀才一脸为难道:“白兄,真要如此作为?蛮荒天下这次可没有王座大妖跑来招惹你了。”

白也都懒得说话。

老秀才笑呵呵道:“不愧是白也,不愧是要我曾经苦苦求诗又求字的白也!你是最知道的,我可不是什么死皮赖脸的人,就为你破例了!”

白也更不想言语了。

这位浩然天下最得意的剑客,最著名的诗仙,俯瞰人间那支离破碎的旧山河。

我白也不做什么,任你是文庙副教主、学宫大祭酒在我家门口,苦口婆心与我说圣贤道理,亦是无用。

我白也要做什么,任你是什么中土文庙,王座大妖,要来拦阻,那就请你们试试看?

老秀才闭上眼睛,好似在竖耳聆听一洲声音,云卷云舒,花开花落,老者喘气,稚子哭啼……

白也以拇指轻轻抵住腰间那把仙剑的剑柄,静待老秀才的那个答案,得到了答案,他这位失意人,便要出剑一洲。

老秀才喃喃道:“太平岁月,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那也是太平世道啊。”

如今这扶摇洲一洲大地,是那死也无人埋。

佛家说这个世界,是那婆娑世界,是为“堪忍”。意思说我们的世道,有那百般不足的。

可哪怕事实真如此,犹有那人间处处,春雨杏花急急落,车马春山慢慢行啊。

山下没有半点术法神通的读书人,喝了酒上了头,就敢说挽大江入杯,浇我胸臆。

明月不知君已去,夜深还照读书窗。女子独留在家乡,便会秋波流转,祈愿说那愿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强者拔刃,剑光所去,不但向那强者,更向倾塌大势!

老秀才大袖鼓荡,双手使劲一挥,星光点点,

白也随之推剑出鞘,并未真正拔剑,却有千万道剑光,坠落一洲山河。

扶摇洲那些侥幸尚未被战火殃及处,只要学塾犹有读书处,皆有一道清凉如雪的剑光悄然降临。

今时今日,读书还是有点用处的。

一人仗一剑,剑光化千万。

与一洲妖族为敌。

白也最后说道:“老秀才,你的絮叨再烦人,总好过没有絮叨。”

老秀才说道:“管够!”

白也仗剑去往人间。

老秀才沉默片刻,点头笑道:“白也诗无敌,销去万古愁。”

老秀才蓦然扼腕痛惜:“这句话,应该在白兄离去前就说的!”

蛮荒天下。

托月山下。

一个连西北风都喝不着的邋遢汉子,好似大王八托负山岳一般的尴尬处境,他只好自顾自碎碎念叨。

王八念经不听不听?李槐你个小王八蛋,嘴巴真毒。

一个老瞎子,第一次离开自家山头,身边带着条瘦骨嶙峋的老狗,来一起探望这个狗日的阿良。

毕竟一个人看好戏还不够。

老瞎子没有太过靠近托月山,毕竟不是来打架的。只在千里之外站着,歪脑袋竖耳朵。

刚好听到了阿良的碎碎念叨,开心不已,狗日的,当年在剑气长城经常往我家里瞎逛,不是喜欢蹦跶吗,这会儿咋个不蹦跶了?

老瞎子以手掌触地,讥笑道:“当年是谁跑到我跟前大言不惭,说‘有此剑术不用有此相貌,有此相貌不用有此剑术’来着?”

阿良愣了一下,笑嘻嘻道:“哎呦喂,老瞎子你难不成是帮我搬山来啦?别啊,你是不知道大山揉肩,让人多舒坦。你别管我啊,你敢管我,我就……喊你大爷!”

如今英雄落难,只好小声嘀咕道:“老瞎子你眼瞎万年,又瞧不见我的英俊容貌。”

输人不能输阵,好习惯得保持。

老瞎子乐呵呵道:“见此美景,让人词穷。”

老瞎子嫌脚边团团转的那条老狗十分碍事,便一脚踹飞出去。干瘦老狗几个翻滚,它悲愤欲绝,好心提醒你此地不宜久留,早点聊完快点回家。

老瞎子记起一事,笑道:“李槐是谁?”

阿良笑嘻嘻道:“我好兄弟,就是你老瞎子的好兄弟。”

老瞎子不以为意,“就凭孩子的那句谶语,我就看他很顺眼了。”

阿良骂道:“瞎子你顺眼个屁啊。

老瞎子打算离开了。

阿良也不挽留,只是咽了咽口水,“咦,咱哥俩大冬天吃狗肉,老瞎子你良心极好啊。”

老瞎子抬起一手,在手掌上浮现出“李槐”二字,“盯着”掌心名字片刻,点头笑道:“李槐,我记住了。”

阿良错愕道:“李槐,我喊你李大爷行不行,嘴巴真开过光啊,老瞎子你帮我捎句话给那小子,让他说一句阿良快快回家喝酒吃肉……”

然后伤心欲绝道:“他娘的真的服气了,李槐你是我大爷,这会儿我再答应当你姐夫,晚不晚?成不成?”

老瞎子有些神色复杂,说道:“你又不是离不开,胡说八道什么。舍得每天就这么消磨剑意,损耗道行?真当自己已经彻底稳固十四境了?本事这么大,先前我在家门口,咋就没见你一剑捅破天?哦,又喜欢跟人装中五境大剑仙呢?那你可真有恒心。”

阿良悻悻然干笑一番,然后沉默下来。

他娘的老瞎子以前没这么屁话啊,今儿竟然还阴阳怪气上了,都不知道跟谁学的。

老瞎子收起手站起身,“你自己不走,能怨谁。”

在浩然天下打开天幕,引来一位位远古神灵。

在这托月山下,则开地脉穷碧落,有无数厉鬼幽魂涌现。

所以阿良要离开此地,一在托月山之重,二在本心良知,敢不敢,或者说愿不愿意放出那些阴冥之物,任其从西方佛国逃窜到这座蛮荒天下,再被托月山大祖牵引去往浩然天下。

阿良突然说道:“老瞎子,睁眼看一看天下吧,如今不一样了。”

背对托月山的老瞎子停下脚步,双手负后,好似抬头望天,“真的吗?”

阿良也就是双手腾不出来,不然肯定拍胸脯震天响,“信我一回,不然你是我爹!”

老瞎子依旧没有转身,笑道:“不敢。”

————

一直隐居在那北俱芦洲偏隅小国闭门治学的李希圣,这一天与那个本该名为李宝舟的读书人告别,说是远游一趟。

李希圣回到自家院子后,让那瓷人出身的书童崔赐,不忘继续每天洒扫庭除,勤勉学习。

儒生李希圣第一次在腰间悬挂那块本命桃符。

当他一步跨出,再一脚落地之时,就已经直接从北俱芦洲来到中土神洲。

坐镇两洲天幕的数位圣人对此异象,非但并未拦阻,反而与跨洲远游一瞬间的李希圣点头致礼。

一位白玉京大掌教,哪怕只是三尊分身之一,又如何当不起这份礼遇?

李希圣伸手轻拍桃符,这一次在中土神洲的远游,悄无声息,连那天幕圣人都无法察觉。

李希圣没有去往中土文庙或是什么大仙家山头,而是在一处山下市井处,找到了一位不起眼的中年汉子。

汉子身边跟着一个古怪年轻人,在李希圣眼中,推衍之下,所见之人,即是未来人。

好像被两张纸拼凑起来,阳神阴神重叠却未彻底融合,依旧是那阳神身外身,以及出窍远游未归的阴神。

阳神为男子之身,阴神却是女子皮囊。

好似在苦等真身,“两人”才好真正归位,成为完整一人。

李希圣不愿继续看破天机,兴许再凝神观看,有那汉子在旁,以李希圣如今的道法,也未必能够看破真身所在。

不过那个事实上并不在此处的“女子阴神”,李希圣却已经知晓她的大致根脚,来自一处福地,如今名为“流彩”,身在宝瓶洲。

李希圣作揖道:“见过邹子。”

姓氏加“子”字后缀,是一种莫大尊荣。

浩然天下的阴阳家,一直有那“谈天邹”和“说地陆”的说法。

邹与陆是两个姓氏,前者香火凋零,不成气候,家学未能繁衍开来,后者却是天下阴阳家,当之无愧的魁首世家。

而李希圣眼前这个看似神色木讷的男人,一人独占半壁学问江山,被誉为“尽言天事”。

至于“说地陆”的中土阴阳家陆氏,又是李希圣代师收徒的昔年小师弟,白玉京三掌教陆沉之后裔。

“说地陆家”的老祖,却名为陆沉,也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一份谐趣了,无比契合陆沉那种“吾在人间逍遥游”的大道之风。

只不过陆沉如今不能算“李希圣三人”的小师弟了,因为陆沉有样学样,代师收徒了一位道祖的关门弟子,后者道号山青。

山青谐音三清,自然是陆沉这般无情之人,一种破天荒的缅怀之意。

那汉子作为半个道家别脉,便客客气气与眼前李希圣,打了个道门稽首,“见过大掌教。”

李希圣直腰后,微微侧身,不受此礼,笑着摇头,“暂时依旧不算,何况以后也未必能算。”

汉子直言不讳道:“大掌教既然找上门来,就应该算出了早年算计大掌教与福禄街李氏子孙之人,正是我。不知此次前来,是问罪,还是……问道?”

李希圣笑而不言,转头看着那个腰间悬挂一连串小葫芦的年轻人,其中两枚,与道门是有些渊源的。

至于是否讨还回去,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早年关于一张弓,引来后世三教贤人的各有说法。

到底得失在何人何地,其实都是一个道理。

遗留在浩然天下的九枚养剑葫,在他李希圣“昔年与今年”两个人看来,都还是一样。

李希圣对那汉子说道:“只是确定些事情,以后再与先生论道。”

汉子笑着点头,“求之不得,太多年矣。”

李希圣收敛笑意,说道:“可是宝瓶那边,可以收手了。”

汉子点头,“早已收手。”

许多当年的小事,以后的大事,在他手上做来,从来只是蜻蜓点水。

那个不成材的师妹,与他的差距,何止千万里。

李希圣告辞离去。

汉子身旁,那个一直一言不发的年轻人,被汉子带去一座福地又带出福地,年轻人曾在桐叶洲滞留多年,光顾一座道观多次。

中土神洲的大端王朝境内。

月色下,一位红衣的绝色女子,一手牵白马,一手拿起酒壶,仰头饮酒。

她突然惊喜,又赧颜,将酒壶藏在身后,笑眯起眼,轻声喊了一声哥。

李希圣微笑道:“原来没忘记还有我这个大哥啊。”

李宝瓶还是笑眯起一双眼眸。

李希圣犹豫了一下,说道:“宝瓶,你应该知道的。”

李宝瓶笑道:“我知道啊,你是我哥。”

李希圣也笑了起来。

李希圣瞥了眼远方,一个仙气缥缈的年轻人,好像在远远跟着自己的妹妹。

李宝瓶有些无奈,“那个家伙自称许白,不算太无赖,就是喜欢跟着。”

李宝瓶与李希圣做了个鬼脸,“这家伙,喜欢我有什么用,我又不喜欢他。”

李希圣点点头,一闪而逝,来到那个年轻十人之一的许白跟前,微笑道:“请你离开。”

那许白欲言又止,有些心虚,又有些想要说话。

李希圣笑道:“年轻十人之一啊,很好,但是别喜欢我妹妹啊,她不会喜欢你的。你何苦自扰又扰人。”

许白眼神坚毅,微微脸红,却大声说道:“我就是喜欢!”

李希圣摇摇头,敛了敛笑意,说道:“以后我也不多管,这会儿还是请你去往别处,不要耽误我妹妹远游。”

许白小声道:“我不会上前去找她说话的,我肯定不会去烦她……”

下一刻。

不等许白说完话,他就骇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身在千里之外了。

而那个青衫书生则站在自己一旁,许白刚要说话,李希圣说了句“看来还不够”,就直接将许白“请”去了数万里之外。

李希圣返回李宝瓶身边,微笑道:“行了。他再敢跟着你,你就在心中喊哥的名字,下一次我就不与他客气了。”

李宝瓶突然有些伤感和委屈,她却又不言语。

李希圣便轻轻按住她的脑袋,笑道:“我熟悉的那个小宝瓶,去哪儿了呢,帮我找找看。”

李宝瓶笑了笑,晃了晃酒壶,“不常喝的。”

兄妹二人同行山巅月色中。

李希圣缓缓道:“宝瓶,知道为什么你要从小就穿红棉袄红衣裳吗?”

李宝瓶摇摇头,“我以为是图个吉利。”

李希圣笑道:“伸出手。”

李宝瓶有些疑惑,还是伸出手。

李希圣轻轻一拍她的手掌,然后笑道:“以后无此规矩讲究了。”

李宝瓶问道:“哥?”

李希圣摇摇头,“以后再告诉你。”

李宝瓶也无所谓,反正有哥在,万事不愁。

李宝瓶歪着脑袋,笑着提了提酒壶。

李希圣笑着点头。

红衣裳的年轻女子,喝了一口酒,想着一个人。

以前,她的身边,一直是有小师叔在啊。

没事。

明天再不喜欢他好了。

————

一位儒家圣人离开浩然天下,独自远游,现身于西方佛国。

身穿儒衫的老人,与一位宝光万丈、照彻十方的菩萨,作揖行礼,“愿为西方净土,略尽绵薄之力。”

那位坐在莲花台上的菩萨双手合十,还礼读书人。

老儒士身在地狱,却会心一笑。

翻佛经,念佛法。在我心中,亦是我辈读书人。

远游至此,既因儒家大义,也有亲情私心,两不耽误。

浩然天下。

位于一洲中部与那齐读为邻的大骊陪都。

崔瀺手托一座仿造白玉京,法相高如天。

一洲即是崔瀺小天地。

一个声音竟是直接破开这方大天地,在崔瀺心湖间响起,“还要让我等待多久。”

崔瀺淡然道:“不会太久。”

金甲洲中部。

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子,微黑,背书箱,手持行山杖。

她找到了曹慈。

她先说自己是师父陈平安的开山大弟子,才自称裴钱,然后说要与曹慈问拳三场。

但是如今大战不断,她不敢耽误曹先生出拳杀敌,她就等着,顺便在战场砥砺拳法。

曹慈反正还是那么个性子,微笑点头,说没有问题。

郁狷夫则最为震惊,是当年游历剑气长城的那个黝黑小姑娘?当年看过几次,一看就是个鬼精鬼精的小丫头,怎的如今变化如此之大?

不过郁狷夫随即一想,当年一别,已经好些年,个头窜得快些,也正常。

只是绝对不合常理的事情,则是这裴钱,哪里的境界?天上掉下来的吗?!

裴钱真是纯粹武夫吗?

在那之后,金甲洲中部的战场上,纯粹武夫当中,除了郁狷夫和一位九境老武夫,勉强能够与曹慈并肩作战。

又多出了一个比郁狷夫更年轻、境界却相同、且底子更好的裴姓女子,此人沉默寡言,只是也不会缺了礼数,事实上恰恰相反,一场场大战间隙的待人接物,都极讲礼。

后来人人觉得这个年轻武夫,大概天生就是个不爱说话的吧。

朱枚和金梦真一起,偷溜来了金甲洲,一路有惊无险,找到了郁狷夫。

朱枚还是喜欢昵称郁狷夫姐姐为“在溪在溪”。

她得知那个横空出世却早先籍籍无名的裴钱,如今才二十岁出头没几年后,就已经是远游境瓶颈之后,朱枚差点给吓了半死。

裴钱在这异乡,还是出拳极多,言语极少。

不过与朱枚,裴钱偶尔会多说些。

因为这个朱枚姐姐,与老厨子同姓氏,所以裴钱对朱枚,有些不讲道理的小小亲近。

裴钱这天撤离战场,比郁狷夫更晚离开,但是可惜要比曹慈更早。

她再一次独处,在一条河边,清洗衣衫上的血迹过后,就看着河水发呆。

昔年在家乡山上,可能是竹楼二楼趴着,可能是坐在崖畔石桌旁,可能是一起走在山路上巡游,可能是一起踩在山顶白玉栏杆上,可能是在老厨子那边的饭桌上,小时候的裴钱,经常会与周米粒一起,随便聊些都不算什么心事的小事儿。

“白云不招呼就走,月色不敲门就来。小米粒,你说气不气人,咋个才能留下它们,痛打一顿?”

“裴钱姐姐,简单哩,咱俩每天练拳练拳,嗖嗖嗖境界往上涨!到时候让它们都知道厉害!裴钱姐姐,咋还不喊我右护法和副舵主,今儿可还没喊过呢。这会儿不喊没关系,天黑前可别忘了啊。”

“小米粒,你听,风儿在跟竹叶打架,枝头鸟儿在劝架。”

“哈哈,裴姐姐,我也听见了嘞,裴姐姐,我可没有骗你,真听得见!天地良心,我要是骗人,就不是骑龙巷左护法了!”

“大雪给青山盖了一层又一层的被子,溪水吃掉了一颗又一颗的石头,一天天在长大。”

“是嘞是嘞,小姑娘先变成了小河婆,再变成了江水娘娘,最后哗啦啦一入海,就算远嫁啦。所以我是不愿意当那河婆的。对了,裴钱姐姐,你着急长大呀?”

“不太想,也有那么一点点想吧,可是师父让我不要着急。”

“也对,裴钱姐姐最听好人山主的话了。不长大就不长大,我可不想踮起脚跟都够不着裴钱姐姐啊。”

这些个裴钱事后回想起来,十分傻傻憨憨的对话。

是当年落魄山上,发生在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会儿裴钱的个子,只比小米粒略高,与暖树姐姐差不多。

裴钱望向河对岸,怔怔出神。

郁狷夫来到她身边,笑问道:“想什么呢?宝瓶洲的家乡,还是你那个师父?”

郁狷夫喜欢来裴钱这边,蹭些小故事听。

裴钱言语不多,只有两人私底下,裴钱才会与郁狷夫,说点小时候陪着师父一起游历江湖的往事。

裴钱这次没有回答问题,只是起身笑着喊了郁狷夫一声在溪姐姐,然后再一起坐下。

郁狷夫发现今天的裴钱,心情似乎格外的不好,郁狷夫就没开口言语。

裴钱却难得主动开口,转头笑道:“在溪姐姐,你知不知道天底下最远的两个地方,是哪儿?”

郁狷夫有些奇怪裴钱的突然心情好转,摇头道:“这我哪里能知道。”

裴钱抱住膝盖,望向对岸,轻声说道:“我小时候,陪着师父一起回家的路上,有次我送给师父一件小礼物,师父特别特别高兴,他就偷偷与我说了件小事,在一条小溪边,师父一边炖着鱼,一边问了我这么个问题,我当然与在溪姐姐一样不知道答案啊,就乱说乱猜了一大堆,师父只是笑着摇头……”

说到这里,裴钱便自顾自笑起来。

肌肤微黑的女子武夫,其实细看之下,也是好看的女子了。

每当师父与她笑时,那么裴钱的天地,其实便如天高月明一般。

裴钱继续说道:“师父最后告诉我,说师父觉得最远的路程,都不是什么去远方,不是去大隋书院,甚至都不是去剑气长城,是师父的小时候,在山上遇到了一场暴雨,然后隔着一条发洪水的溪涧,师父在一边,回家的路,在另外一边。”

裴钱红了眼睛,哽咽道:“当时我不懂,后来,我哪怕看过了大白鹅的那幅光阴画卷,我那会儿自以为懂了,其实还是不懂的。”

她轻轻呜咽,如溪水流淌。

所有被师父视为亲人的人,有些离别,有些改变,都会让师父伤心,师父却只会自己一个人伤心。

裴钱长大后,渐渐懂了,所以才会越来越伤心。

郁狷夫有些慌张。

太奇怪了。

裴钱这个纯粹武夫,不得不承认,纯粹至极!

战场之上,出拳疯魔一般,内心却坚若磐石,所谓伤势,无论多重,她身心皆浑不在意。

裴钱流泪?是郁狷夫根本无法想象的事情。

所幸裴钱很快恢复如常,转过头,泪眼朦胧,依旧笑颜,“这件事,不许告诉我师父啊。”

郁狷夫轻轻点头。

陪着裴钱一起望向无声流淌的河水。

郁狷夫突然说道:“大战过后,你与曹慈三场问拳,必输无疑。”

裴钱点点头,脸色神意气势,全部浑然一变,沉声道:“我知道。”

然后她补了一句,“所以我要问拳四场!”

————

依旧繁华热闹、游人如织的清风城,暮色中,一处铺子打了烊。

一个男子,坐在自家铺子后院的藤椅上,手捧炭笼,静静赏雪。

他青衫长褂,布鞋白袜,略显寒酸却洁净。

像那家当中落、落魄市井的世家子。

而那位狐国之主,竟然如随侍婢女一般,在一旁为那男子温酒。

城主许浑近期离开了清风城,那么她作为城内仅剩的元婴,言行无忌。

记得许多许多年前的一次家乡天下游历,那是一个秋末时分,朱敛覆了面皮,要去会一会某位所谓的武学宗师、江湖名宿。

年轻的朱敛,独自游历江湖时,路过一处乡野村庄,小村子有一棵大柿子树,独独高出许多屋顶,树的最高处,好些熟透了的柿子,无人采摘,落下时,都能跟炊烟打照面。一些个胆大的孩子就偷偷爬上屋顶,拿着长树杆子去戳下柿子,讨一顿吃,挨一顿打,不亏。

贵公子朱敛,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世代簪缨。

那次出门游历,是第一次。他习武有所成,只是自己到底拳法到底有多高,心里也没底。在家族内也好,在那人人都见他视为谪仙人的京城也罢,朱敛哪有出拳的机会。更何况朱敛当时,从不将习武视为正途,随便拿了家中珍藏的几部武学秘籍,闹着玩而已。

所以那次游历,反而是朱敛最用心看待山河的一次。

然后朱敛在一个几两几两卖散酒的村店处,有个人,穿着皱巴巴的厚棉衣,踩着棉絮翻卷的棉鞋,戴着病恹恹的棉帽,佝偻着跨过村店门槛,开口说话的时候,便要一下子挺直腰杆,扯开大嗓门,与酒家说要温二两酒,再加一碟茴香豆。

当时朱敛与店家要买了一斤土法酿造的酒水。那汉子兴许是觉得自己喝二两,外人却足足要了一斤,觉得丢了读书人的颜面,那汉子便手指蘸碗底残酒,笑问村店孩子们,晓不晓得茴字有几个写法。

孩子们没理睬那男人,只是自顾自嬉闹玩耍。

朱敛便改了主意,与店家多要了一碗酒,与那邋遢汉子问那茴字,有几种写法。

那汉子擦了擦柜台上的酒水残渍,朱敛便又要了一碗二两酒,递给那个可能读过书、也可能没读过的男人。

最后那个汉子喝过了花了钱的二两酒,还有不花钱的二两酒,低头喝酒时,偷偷窃喜笑过之后,喝完了最后一口碗中酒,男人就嚎啕大哭起来,说来时路上,有条狗看了他一眼,太可怕了。

酒店里边的主人客人,一起哄然大笑。

朱敛当时却没说什么,也没笑。

这是旧家乡小事。

新家乡也有些故事。

比如昔年在老龙城灰尘药铺,那位与朱敛、郑大风都相逢投缘的一尺枪前辈。

其实荀渊与落魄山,恩怨皆有,而且不小。只是不等山主和朱敛,去谈恩怨如何了,荀渊就已经死了。

那么天下就少了一位喜欢翻阅神仙书、更喜欢默默观看镜花水月随手一掷千金的豪客了。

落魄山少了一桩恩怨,人间也少了好多趣味。

朱敛弯腰将炭笼放在脚边,后仰躺去。

人间知己,能有几个,却还要一个个少去。

女子柔声问道:“颜放,想事情?”

她还是习惯称呼他为颜放,店铺若有外人,便喊颜掌柜。

朱颜敛放。

朱敛头也不转,随口道:“只要一个人上了岁数,就容易想些旧人旧事。别人的陈芝麻烂谷子,我的心头好。”

女子掩嘴而笑。

由朱敛来说此事,可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不曾想,接下来朱敛没来由说了几句大煞风景的言语。

“很多的自欺欺人,在外人看来是可悲可笑的。”

“但是对当局者而言,是幸运美好且是必须的。”

“比如你觉得清风城不是可以托付性命之地,却越来越觉得我不一样,肯定要远远好过那许浑和那妇人。真的别这样,要靠你自己,别靠任何人,哪怕是我朱敛,是我风气极好的落魄山,都不要去完全依靠。”

让她皱眉不已。

只是朱敛又说道:“世间所有的女子,都不该是随风倒的草芥。我一直相信,所有各有各动人处的女子,都不输男子。”

她先是惊讶,随后蓦然而笑,点头道:“知道啦,知道啦,就你大道理多。”

朱敛转头与她对视,微笑道:“我是一把镜子,不信的话你瞧瞧,我眼中有没有你?”

她碎了他一嘴,不去瞧。

朱敛弯腰重新拿起炭笼,起身打趣道:“我却从你眼中看到了自己,那你就是我的镜子了,当然要带回家去。”

她先是心中悚然,随后眼神坚毅起来,问道:“就是今天?!”

朱敛点点头,“我又不能公然出拳,没必要故意在这里打打杀杀。”

她犹豫片刻,轻声问道:“别怪我游移不定啊,这么大的动静,藏是藏不住的,若是事后许浑追责?我们真没事?”

是“我们”,不止是“我”。

不是她有心如此说,而是心先有意,再如此顺心言语。

朱敛笑意温暖,一手先动作轻柔,捏了捏她的脸颊,再一手提了提手中炭笼,“老子一泡尿下去,就能让他许浑完犊子。”

她先别过头,再羞恼瞪他一眼。

其他男子不去管,唯独你朱敛,说不得这种言语。

朱敛自言自语道:“带你和狐国归乡,我得下山一趟。”

她忧心不已,“是去南边?”

朱敛没有给出答案。

她愈发揪心,若是她才去了落魄山,朱敛便去往战场,以后她如何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异乡自处,一座狐国怎么办?

朱敛将炭笼递给她,“暖暖手,放心吧,我家公子还未返乡,我可舍不得早早死了。”

她神色古怪,“你喊那陈平安为公子?”

朱敛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脸颊,笑道:“大胆小婢,真真放肆!”

她非但不恼,反而嫣然而笑。

她抬起手,轻轻覆住他的手。

衣绣夜行人少知。

天下人间朱衣郎。

————

蛮荒天下的天上,因为那个董三更,已经永远少去一轮月。

今天一座天下陷入恐慌,因为莫名其妙的,又失去了第二轮明月。

剑气长城,一个棉衣圆脸姑娘,“破天荒”落在了禁制重重的那座城头之上。

龙君也很例外,并未阻拦她的逾越举动。

一袭鲜红法袍的佩刀年轻人,原本正在缓缓走桩,慢慢出拳,收拳后,来到她身边,双手拢袖站定,笑眯眯问道:“是那刘材?让我等得有点久了。”

圆脸姑娘啧啧称奇,心中却幽幽叹息一声。

虽非真相,可眼前这家伙,真是厉害。

陈平安笑容灿烂道:“十人之一,还是剑仙,太过厉害,问拳求轻,问剑别重,我很怕死。”

终于他娘的有个人来城头做客,与自己聊几句话了。

心情大好,便是蛮荒天下的畜生,暂且也当你是个人好了。

反正你很快就死的!

天大地大,媳妇最大。

所以宁姚之外。

任你是什么年轻天下九人,与我为敌,谁来谁死!

圆脸女子说道:“我不是刘材,我确实去桐叶洲找过他,只是没能找着。”

陈平安眯眼,满脸诚挚神色,试探性说道:“既然去过了浩然天下,不如姑娘就假装是那刘材片刻,一炷香即可。”

她忍不住笑道:“你确定一炷香,就能杀我?对了,我叫赊月。”

陈平安点头恍然道:“我看人眼光一向很准,赊月姑娘不是刘材,却也是十人之一嘛。”

陈平安非但没有拔出那把狭刀斩勘,甚至将其摘下,随手丢远。

只是双袖之中,各自滑落一把短刀。

他微微弯腰,面带笑意,双手持刀。

赊月拍了拍脸颊。

只见那两把短刀,在那人急速飞旋,眼花缭乱,以至于两侧天地气象无比紊乱。

如无数条细微剑气纵横天地间。

最终短刀被那人握定之时,异象全无,笑容越来越灿烂,只是一双眼眸深处,却越来越疯癫,然后那个男人,用蛮荒天下的大雅言,与赊月说了一句她却完全听不懂的怪话,“我想好了,以后行走江湖,化名曹沫!”

原本没打算动手的赊月再次拍了拍脸颊,放下手后,“那我试试看?”

陈平安大笑道:“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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